本文摘要: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和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公佈《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》,揭發遠雄、野柳海洋世界用飲食控制等不人道方法強迫動物表演,動物已出現重複性撕咬前肢、摩擦牆壁等自虐行為,要求農委會和教育部能盡快修改法令,立法禁止野生動物表演(圖:遠雄海洋公園的海獅表演秀安排遊客接觸海獅。圖片提供: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)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和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1日召開公佈《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》,揭發遠雄、野柳海洋世界用飲食控制等不人道方法強迫動物表演,不少動物已出現重複性撕咬前肢、摩擦牆壁等自虐行為。除了呼籲民眾拒看外,也要求農委會和教育部能盡快修改法令,立法禁止野生動物表演。
海豚、海獅長期做非自然表演 已有自虐傾向
野柳海洋世界海獅表演的「海洋酒吧」橋段。內容是:海獅沒有親到來賓所以心情不好,不開心就要“喝酒”,一飲而盡後醉倒,再由訓練獅拉著海獅前鰭以及潑水企圖叫醒牠。(圖片提供: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)
海洋公園以教育之名,推行海豚空中跳水、海獅拍手等表演,能讓民眾從中獲得多少海洋知識?動物需付出的代價是什麼?
為了吸引遊客,海洋公園長期推出違反動物自然行為的娛樂表演,除了水中舞蹈、飛躍呼拉圈、親吻、舉尾鰭等橋段,更有以擬人化的情節,要求海獅喝伏特加,來表達心情不好的狀態,這樣近似小丑的表演,除了有虐待動物之虞,更混淆了觀眾對動物的認知。
以一般海豚表演最常見的尾鰭擊水為例,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指出,自然環境裡野生海豚群體會尾鰭擊水,多半是為了表達「警示」的意味,就相當於狗的咆哮,但被抓來海洋公園後,因為長期做出這類非自然動作,不少海豚和海獅已出現尾鰭磨牆、頭撞水池、撕咬前肢等「刻板行為」,這都表示被圈養的動物已出現精神不良的狀況。
遠雄海洋公園海豚表演橋段包含踢足球、尾鰭擊球、離水上岸、搖呼拉圈、仰姿前鰭打招呼等,擬人化的動作只是娛樂遊客,卻是負面的生命教育。(圖片: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)
控制飲食 以訓練海洋哺乳動物成舞台明星
而海洋公園又是如何訓練海豚、海獅做出非自然的表演動作呢?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說,這稱作減敏訓練,訓練師會透過視覺或聽覺的指令,正向或負向地去引導動物做出特殊動作,再搭配餵食的時間與次數,以其對食物的需求進行控制。
她進一步強調,海洋公園這樣的訓練方式,根本是在奴隸血汗動物勞工,以2014年野柳海洋世界園方公告的表演時間統計,海獅、海豚每週表演分別為23場,一年總表演場次高達1196場,自其30多年前開幕以來,已陸續「耗損」了60多隻鯨豚,而花蓮遠雄海洋公園更推出與「海獅拍照」活動,要求海獅每半小時或80分鐘「接待客人」,海獅每親完一組,就要先跳下站立的石頭或躲到訓練師身後,等下一組客人就座,如此重複跳上、跳下、親吻、進入水池等動作。
遠雄海洋公園的海獅表演秀安排遊客接觸海獅。(圖片提供: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)
修改法令 從源頭的教育和進口野生動物繁殖著手
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呼籲,就讓痛苦到這代為止(攝影/郭琇真)
目前我國有關圈養動物的規範,主要是依據《動物保護法》及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,其中農委會目前正在研議「展演動物業設置及管理辦法」,預計在4月底完成草案。
動保團體則希望未來《野保法》能修改法令明訂禁止海洋哺乳類動物表演,並在源頭進口野生動物時,便能對有意作為繁殖使用的業者進行審查。
對此,主管法令的林務局野生動物保育科科長林國彰表示,尊重立委提案。
此外,陳玉敏指出,教育部將遠雄、野柳這類的海洋公園歸類為社會教育機構,受《終生學習法》和《社會教育法》規範,卻連基本的行政指引都沒有訂定,才讓地方業者有洞可鑽。對此,教育部終生教育司科長陳玉君強調,終生教育法屬於鼓勵性質,立法目的是為了鼓勵民眾終身學習,社教場所若有違法情事地方政府有糾正、限期改善等懲罰辦法,並非無法可管。
不過陳玉敏和長期關心動物保育的立法委員林淑芬都認為,現行法令並沒有像環保署的《環境教育法》,明確在行政指引裡規範「設有動物表演者,不能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」,教育部的法令應該比照環教法修改,同時建立稽查機制,如此地方政府才有法可循。

野柳海洋世界目前有11隻海豚,分別被養在一個表演池與六個飼養池中,空間最大的表演池,長僅約25公尺、寬16公尺,水深更只有3公尺;其他飼養池都非常小,水深都是3公尺。所有海豚經年累月只能在窄小的水池裡繞圈圈。(圖片提供: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)